笨蛋Beta成了顶A养兄的金丝雀 60-70(23/3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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瞬间凝固,眼睛忽地瞪大,瞳孔震颤,快速往后翻了一页又一页。

每一页都只写了几行字,宋嘉南只需要随意瞟一眼就看清写了什么——正是因为看清了,他才不敢相信。

手指颤抖,扔掉本子,神情怔滞,胸口搅得天翻地覆。

他扶着椅子,跪坐在地上,一阵干呕,眼睛红得像是滴血,闪动泪光,望向拉开的抽屉。

难怪宋煜乔担心被他看到,这本来就不是他能窥探的。

他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。

谁能想到呢,矜贵冷傲如宋煜乔心里也藏着一个求而不得的人,甚至在曾经——他和宋煜乔亲密无间,关系没有降临到冰点的时候,他居然一点都没有察觉到宋煜乔对哪个Omega有意。

在寥寥几笔不规范的日记里,宋煜乔就像一个普通的暗恋者一样,说着喜欢、爱,字里行间透着压抑和痛苦——这世上还有谁是宋煜乔无法得到的呢?

宋嘉南想不到。

日记本还在,且就放在宋煜乔随时能触碰的地方,所以宋煜乔对那个人的感情还在。

他低头看着手上戒指,戒指在日光下折射出银色光泽,漂亮,也冰冷。

那他算什么呢?

宋嘉南想。

宋煜乔送他戒指,跟他一起戴情侣对戒,算什么呢?

宋嘉南死死咬住下唇,拼命忍着不掉眼泪,一把脱下戒指,扔进密码箱里,重新锁上密码箱和抽屉,走出书房。

他打了个车去找谢茂。

谢茂还没出门,打开门看见他的红通通的眼睛吓了一跳,先把人拉进屋,知道他连早饭都没吃,顺便把热好的包子馒头分他一半。

“先吃点,慢慢说。”

宋嘉南一开口,声音哽咽,忍了许久的眼泪终于还是掉了下来,断断续续讲了一个小时。

他说:“我想离开,以后再也不要回云京了。”

谢茂拿了包新的纸巾给他,“好,我帮你。”

“你想去哪里?”

宋嘉南捏着湿了一半的纸巾,皱眉苦思,“没想好去哪里,最好离云京远一点,宋煜乔找不到的地方。”

谢茂想了一下,说:“要不然去原川?原川离云京很远,云京到原川的交通也没有那么方便,坐飞机都要转机。正好温雪这边工作室处理得差不多了,这两天就要回原川,你们都在原川还可以互相照顾一下。”

宋嘉南怔了怔,点头答应了。

去哪里对他来说都一样,要是有熟人在,终归心里没那么胆怯。

只不过,为了不被宋煜乔发现踪迹,他不能跟温雪学姐同行。

两天后,宋嘉南按照谢茂制定好的计划,先是甩开随行的司机保镖,换了身迥然不同的装扮,乘坐不需要身份证的大巴到临市,再换乘长途火车,中途提前下火车,坐上提前找好的私家车到该省边界,谢茂老家亲戚在那边,正好要回一趟老家,可以顺路载他。

坐上谢茂亲戚的车,宋嘉南一路紧绷的心总算松了松。

他跟着谢茂叫三爷三婶,二人都是Beta,三爷性子偏沉默一点,但跟三婶一样热心,三婶坐副驾驶上帮他看路况,不忘时不时跟宋嘉南说说话,怕小伙子一个人尴尬。

宋嘉南不擅长与人打交道,不过面对三婶的善意,他没觉得不自在,反倒是短暂地忘了那些在云京的事,耐心地回答三婶的话。

人都喜欢乖乖小孩,三婶也不例外,聊了些跟谢茂有关的话题,不由得关心他:“小嘉口音听起来像是云京那边的,从小在云京读书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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