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后面的话被一个吻堵住了,那是一个干净的吻,让她想起加州的太阳和草坪。
下午,他们去了西村散心。
高大的悬铃木投下绿意,暗红的砖石小路上,零星三两只鸽子,扑棱几下,带起一点夏日的微风。
许瑷达随手推开一家小店,橱窗的绿植让她以为这是个花店,进去才发现,这是个小小的复古杂货铺。
家居小摆件、黑胶老唱片、复古配饰,各种小玩意错落有致。
她的目光轻轻扫过货架,驻留在一个绚烂的花瓶上。器型像一个大贝壳,下半部分是通透的钴蓝色,但瓶口附近过渡成了明亮的柠檬黄和橙红。
“Ned,这个好漂亮。”许瑷达看了几眼,转身去找梁思宇。
这花瓶让她想起了CC,她向来喜欢大胆的色彩。
梁思宇的目光则落在旁边的乳白色花瓶上,威尼斯的穆拉诺玻璃工艺,但模仿中国瓷器,很有意思。
听到她的呼唤,他回过神来。
“你喜欢这个?”他轻轻拿起那个贝壳型花瓶,仔细观看。
“应该也是穆拉诺玻璃,看这里的气泡装饰,还有不同层的颜色,很不错。”只是,这个配色?不像她喜欢的风格啊。
“是吗?”她不太懂这些,只是觉得这颜色和CC很配,“你觉得送给CC怎么样?合适吗?”
梁思宇愣了一下,露出一个笑:“再合适不过了。CC最喜欢马蒂斯,这个风格,绝对会让她爱不释手。”
她正要拿起这花瓶去找店主结账,他却轻轻拦了一下:“不急,我们再看看,有没有什么你喜欢的?”
他内心微微叹息,突然意识到,她似乎是个天生的“极简主义者”,他几乎没见过她买这些小玩意。
当然,她完全不是出于节省,比如,她喜欢徒步,经常买各种冲锋衣,电子产品也全是最新款。
许瑷达微微顿住了,她听了劝,在店里绕了一圈:“好像看看是挺开心的,但也没什么想买回去的。”
这是真心话,这些小玩意是挺可爱,但买回去也不过放着落灰。可这么说出来,莫名地,她又有点茫然。
梁思宇刚才一直在仔细观察,他叹口气,把她拉回到玻璃矮柜前,问道:“你刚才喜欢哪个?印章戒指吗?木杆蘸水钢笔?”
“都不是。”她摇摇头,对上他微蹙的眉,不好意思地承认,“其实是下面那个木制写字台。”
梁思宇示意店主取出来看看,她却摇头,“不用了,买回去又不会用。”
她是坚定的电子笔记党,买这个干什么。
他却坚持:“先拿出来看看。”
店主也对她微笑:“你也喜欢简奥斯汀吗?我有位朋友特别喜欢她,于是仿制了这个便携书写盒。”
许瑷达没回答,她轻轻抽开侧面的抽屉,那里面居然还衬了细绒布,她摸上去,指尖一片柔软温润。
晚上,他抱着她坐在书桌前,握着她的手,在一叠旧信纸上随手涂鸦。
其实他能画几笔油画,但素描却没好好练习过,她又老在乱动,这画就从芍药变成了一团乱。
她看着那乱七八糟的一团,忍不住笑起来:“Ned,我们完全是在浪费墨水。”
“Babe,这是铁线蕨。”梁思宇厚着脸皮瞎扯,“而且,星期天的晚上,就是用来浪费的。”
他还坚持留下两个人的签名,把那张涂鸦对折起来,塞进了书写盒的抽屉里。
她看着他的侧脸,--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