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如果美貌能杀人,我已经被年年杀死一万次了(捂胸倒下)】
【眼睛大的人确实藏不住东西,老公一夸就笑眯了眼可还行】
【叶知年这双眼睛长得真够绝的,他要是能看我一眼,我命都可以给他】
刘琛听到陆辰这么说,跟着转头看向叶知年,好奇地问:“叶哥也看过这部电影吗?”
叶知年抿抿唇,只是点了下头,没有说话。他怕自己一开口就忍不住笑,会被观众看出端倪。
好在刘琛也不在意,感慨道:“连台词都记得这么清楚,辰哥你们一定看过很多遍,很喜欢这部电影吧?”
陆辰原本游刃有余的表情一僵:“啊……是,嗯……”
听到陆辰支支吾吾的语气,叶知年再也忍不住了,扭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。
确实看过很多遍,但要说喜欢却不是因为电影。恰恰相反的是,每次看这部电影,陆辰都忍不住吐槽之魂,把男主批得体无完肤,最后必定会加上一句:“如果是我,绝对不会和别人在一起!还上床!”
他们喜欢的,不是这部电影,而是陆辰借着电影告白的那段回忆。
告白发生在高二暑假即将结束时。
叶知年在初二那个春天懵懵懂懂地意识到了自己对陆辰的好感,然后花了整整一年时间才厘清自己的感情,确认自己的确喜欢上了发小陆辰,接着又花了几个月时间想好了要怎么做——
他要勾搭陆辰。
不过念头归念头,作为一个母胎SOLO,叶知年如同一张白纸,想不出任何勾搭的办法,也学不会白莲绿茶那套,只能拿出自己唯一的本钱——脸,以及在网上查到的、乱七八糟的理论知识,开始一条一条实践。
在初中毕业的那个暑假,陆辰理所当然地住在了叶知年家里,两人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,看起来和以前别无二致,但叶知年却为这段时间的相处,刻意增添了一些调味料。
没必要但频繁的肢体接触,时不时冒出来让人坐立不安的注视,以及精心打扮的穿着和无时不在的陪伴。
叶知年和陆辰虽是发小,但其实两人喜欢的东西从小就搭不到一块去。
叶知年受母亲影响,喜欢漂亮衣服,喜欢裁剪缝纫,爱好艺术和好看的事物,文静不爱动。
陆辰则打小运动神经发达,上蹿下跳,从幼儿园起就是孩子王,初中更是进了市游泳队,靠着省级比赛成绩加分,才和叶知年进了同一所重点高中。
虽说爱好不影响两个人成为朋友,但玩不到一起必定会减少相处时间。以前陆辰要出门玩时,叶知年总是各种推脱,不是觉得晒,就是觉得冷,十次有□□次都给推掉了。
但在那个难得没有作业的暑假,叶知年却带着防晒帽,抱着装满冰镇饮料的大水壶,陪着陆辰打球、训练。也是在那个暑假,他在陆辰手把手的教导下学会了游泳。
当然,凭借学习的便利,少不得肌肤摩擦挨挨蹭蹭,在深水区八爪鱼式抱着陆辰不符合年纪的宽阔肩膀、感受他初具成效的胸肌腹肌这种事,叶知年也没少做。
然后这一个暑假的亲密无间,在开学后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其实也不能怪叶知年,毕竟两个人不同班,而且教室隔着楼层,来往不便。加上他早早就决定要艺考,从高一便开始白天上文化课,晚上上专业课的魔鬼学习课程,压根没时间去找陆辰。
而陆辰来找他的时候,他不是利用课间时间赶文化课作业,给晚上的专业课腾时间,就是和专业课的同-->>